一是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纳入企业自主创新体系建设之中。在《莆田市“十二五”企业技术创新规划》中,提出“十二五”期间全市专利授权量力争达到750件,年平均增长12%,中国驰名商标力争超过15个。
二是利用密切联系企业的优势,在企业技术中心评审、技术创新项目申报和新产品鉴定等日常工作中,积极引导企业及时申请专利、注册商标、登记版权,提高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,努力推动企业成为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的主体。
三是在省市企业技术创新重点项目申报中,对拥有专利特别是发明专利、实用新型专利的项目,以及具有知名品牌的企业,优先给予推荐。鼓励企业、研究开发和检验检测等单位积极参与制定国际标准、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等,努力培育和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优势的企业。
四是加大打击侵犯专利权违法行为力度,组织工商、质监、知识产权局等相关部门联合执法,查处商标侵权案件,收缴盗版侵权制品、音像制品及电子出版物等,捣毁一批造假、售假企业和商店,查处一批知识产权案例,努力营造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法治环境。
(市经贸委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