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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市加强农村流通体系建设情况及思路
发布日期:2010-07-05 浏览量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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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强农村流通体系建设,繁荣农村市场,对于促进农民增收、引导农村消费,推动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,保持农业和农村经济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,是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。近年来,我委积极采取措施促进全市农村流通体系建设,在构筑现代农村流通市场体系,优化农村经济结构,促进农民增收等方面,取得了一定成绩。

一、构建现代农村流通体系的做法及成效

(一)扎实推进“万村千乡市场工程”建设。2005年,莆田市启动实施“万村千乡市场工程”试点建设。通过市经贸部门的努力申报,仙游县供销合作社总公司等5家企业得到国家商务部的批复,成为首批全国“万村千乡”市场工程建设试点单位,开展向农村延伸发展“农家店”建设。几年来,各县区政府纷纷将“万村千乡市场工程”建设列为年度为民办实事的项目,集中主要力量,主要精力抓好这件“扶农惠民”工程,取得了可喜的成绩。至2009年底,全市已累计建成并通过验收合格的农家店1759家,覆盖全市50个乡镇、670个行政村,受益人口约260万人,形成了以城区店为龙头、乡镇店为骨干、村级店为基础的农村消费经营网络,为老百姓提供了放心、舒适、方便的购物环境。

(二)努力搞活农产品流通。一是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。至2009年底,我市共建有农产品批发市场11个,建筑总面积468.19,营业总面积22.53m22009年交易总额62.32亿元。二是改造和新建农村集贸市场。积极实施农改超计划,支持建立农村集贸市场。积极争取将仙游县洪桥街市场、园庄市场“农改超”项目列入省2009年度集贸市场改造项目计划;至2009年底,全市共发展生鲜超市35家,集贸市场约90家,极大地拓展了农产品销售渠道。三是积极培育大中型农产品流通企业。我市现有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2家,省级龙头企业15家,市级龙头企业103家,涉及蔬菜、肉品、家禽、蛋品、大米、海产品、蜂产品、罐头食品、酱菜、茶叶、酒业、龙眼干等生产加工行业。这些企业根据各自的产品定位,进行农产品精加工,而且相当部分企业建有自己的原料生产基地及农民加盟基地,在市内外建有连锁网点,有的还自营出口,赚取外汇。对我市的农业结构调整,实现农业产业化,增加农民收入都起到重大作用。

(三)积极推广“家电下乡”。我市家电下乡工作于2009220正式启动,8月1日起全面实行网点代垫补贴。我委把做好家电下乡工作作为落实扩内需、保增长和调整农村流通结构的重要内容来抓,成立了专门组织机构,广泛宣传政策,扎实抓好销售网点开设、监管、直接补贴工作等各项工作的落实。截至531日,全市共销售家电下乡产品154530台,销售额达3.13亿元,补贴额达4千万元,使农民得到了实惠,也促进了农村消费市场发展。

二、进一步加强农村流通体系建设的建议

(一)继续抓好“万村千乡市场工程”建设。按照全市“万村千乡市场工程”整体规划的要求,做到因地制宜,科学规划,合理布局,力争建成一个辐射一片、带动全局,最大限度的发挥这项工程的作用。扩大“万村千乡市场工程”农家店覆盖面,新建、改造一批农家店和农村配送中心,增加统一配送的商品品种,降低经营成本,提高商品配送率。拓展农家店经营范围,提高农家店综合服务功能,使农民消费更方便、更实惠、更安全。

(二)积极引导农民进入市场。把农村流通设施纳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范围,为农产品深加工、销售企业的厂房仓库用地、销售网点选址,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选址提供方便,减免相关税费,促进农产品原料运进来,产成品运出通畅便捷。加强农村市场的执法监督,规范农村市场秩序,防止假冒伪劣产品流入农村,严厉查处不正当交易和竞争行为,打击欺行霸市,强买强卖等不法行为,健全市场投诉受理机制,保护农民合法权益。鼓励农民从事商品流通。除法律法规禁止的领域外,农村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都可以进入。在工商登记和税费方面对农民从事农产品、农资及消费品等流通给予支持。

(三)继续开展好“家电下乡”工作。在加大宣传、扩大品种、强化监管、优化服务上下功夫,力争家电下乡拉动销售的效果更优。

(四)加强对农村商品流通工作的领导。各级经贸、发展改革、农业等部门和供销社要按照各自职能积极开展工作,加强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。发展改革、农业、财政、金融、税务、工商、质检等部门要从资金、税收、市场准入等方面积极支持,共同做好农村商品流通工作。